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召开与省委工作通报对接会

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召开与省委工作通报对接会。中央督导组组长支树平主持会议并通报了督导组进驻我省以来开展督导工作的有关情况。省委书记刘奇作表态发言。

支树平表示,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注重对标对表,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根据前一段谈话、调研和督导工作情况,督导组指出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在政治站位方面,一是有的地方、部门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透。二是有些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意识不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依法严惩方面,一是线索核查还不够快。二是“打财断血”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案件审理工作效率还不够高。深挖彻查方面,一是“惩腐打伞”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判断和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与打击黑恶势力的战果还不匹配,“打伞破网”仍是难点。二是“扫黑打伞”的协同性还有待加强。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较为紧张,线索核查处置任务较重。综合治理方面,一是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及乱象。二是很多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研究不深,情况掌握不够。三是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将涉黑涉恶线索向政法机关进行了移交,但对反映行业乱象的其他线索重视不够。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有些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有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薄弱,整顿存在蒙混过关现象。三是存在重排查轻治理的情况。组织领导方面,一是部分地市和部门扫黑办还不够强。二是奖励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够好。三是相关部门集成作战机制还不够顺畅,还没能较好地实现共同发力。

针对这六个方面的22个具体问题,支树平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专题学习,着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要结合学习同时组织开展一次扫黑除恶责任剖析,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责任。要充分运用问责机制、组织手段,推动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要加快线索清零进度,提升线索核查效率。要加大涉案财产清查力度,扩大“打财断血”成果。要加强办案力量,促进快侦快诉快审。要加强法律政策培训指导,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能力。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基层反腐“拍蝇”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要对全省尚未立案查处“保护伞”的涉黑案件逐案过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对一些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点案件,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综合运用提级调查、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深挖细查。要落实协同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要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大治乱力度,进一步整治行业领域乱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专门组织研究涉及本行业“黑、恶、乱”的各种情况,一方面查线索,一方面堵漏洞,尤其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级公检法机关要结合涉及行业乱象的案例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并加强跟踪回访和监督整改。各级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要重点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注重培养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县、乡、村要三级联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扫黑办建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更好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得狠也打得准,经得起历史检验。

在对接会上,督导组移交了一批重点督办线索,要求我省尽快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督导组。(江西日报:刘勇、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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